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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規定:公布具有檢測維保資質的幕墻企業,供業主選擇
發布時間:2018-07-26 09:18 來源:未知 點擊數量:
《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今年2月23日,經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路紅做客《天津政務網》,解讀該政策的主要內容。
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責任不到位,容易引發事故 玻璃幕墻作為新型外墻材料,因其美觀、自重輕、采光好及標準化、工業化程度高等優點,自20世紀80年代起,在商場、寫字樓、酒店、機場、車站等大型和高層建筑得到廣泛應用。近年來,在個別城市偶發的因幕墻玻璃自爆或者脫落造成的損物、傷人事件,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引發群眾和社會關注。 多年來,玻璃幕墻在我市高層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也被廣泛應用,有一些早期建設的玻璃幕墻投入使用已近30年,由于時間跨度大,在質量、材料、技術等方面存在滯后性,如果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責任未到位,容易引發事故。 2017年,我市廣泛開展調研,借鑒北京、上海、廣州、香港等城市立法和管理工作經驗,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我局與市政府法制辦密切配合,起草了《辦法》草案,反復修改完善。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誰是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主體? 按照住建部《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規定,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實行業主負責制,如果建筑物為單一業主所有的,該業主為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責任人;如果建筑物為多個業主共有的,全體業主為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責任人。建筑物為多個業主共有的,業主可以協商確定一個業主牽頭組織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玻璃幕墻安全防護工作的通知》也有明確規定,嚴格落實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各方責任:(一)明確既有玻璃幕墻安全維護責任人。玻璃幕墻安全維護實行業主負責制,建筑物為單一業主所有的,該業主為玻璃幕墻安全維護責任人;建筑物為多個業主共同所有的,各業主要共同協商確定安全維護責任人,牽頭負責既有玻璃幕墻的安全維護. 既有幕墻發生質量缺陷,由誰承擔責任?
建筑玻璃幕墻的專業技術性很強,問題隱患具有隱蔽性、突發性、不可預見性,因此,工程質量是后期使用維護的基礎和關鍵。質量合格過硬的建筑玻璃幕墻工程,后期使用維護的風險會大大降低。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和本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法規規定,建筑玻璃幕墻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筑玻璃幕墻承擔質量責任。 公布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維保企業,供業主選擇 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使用維護專業技術性強,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需要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技術服務單位來進行檢查、鑒定和維修等,業主可以通過向專業技術服務單位購買服務來落實使用維護責任。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定期向社會公布具有建筑玻璃幕墻檢測、設計、施工資質的專業機構和企業名錄,供業主參考選擇。 |